热头条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 邢台全面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资料图片)
河北新闻网1月29日讯(河北日报记者邢云)去年6月14日,广宗县贺南苏村民崔某因左股骨粗隆间骨折住院,需用骨科耗材股骨近端带锁髓内钉治疗,骨科耗材带量采购前,价格为9000元左右。实施骨科耗材带量采购后,价格降到1200元,仅骨科耗材这一项就为患者节省治疗费用7800元。今天,在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邢台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就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情况时,例举上述事例。据了解,截至目前,邢台市落实国家、省组织的11批337个品种药品和14批41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药品平均降价59%,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8.7%,耗材平均降价74%,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9.21%,年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6亿元以上,大幅减轻患者就医用药负担。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邢台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情况。
“以5mg规格包装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为例,我市集中采购前每盒单价为41.44元,集中采购后价格为1.57元,下降幅度96.21%,切实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邢台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有效推进集采工作,邢台市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医保报销政策,加强中选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回款全过程指导和监管,动态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形成了符合邢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制度运行体系。
据了解,邢台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成立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和医疗机构开展集采政策和系统操作培训,为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同时,对药品医用耗材使用量及预计使用量精准统计,科学研判,为集中带量采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治理医疗机构拖欠企业货款的老顽疾,邢台市医保局会同财政局和卫健委制定了《邢台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周转金实施意见》,规范资金使用方式、中选药品收付款方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医疗机构拖欠医药企业货款的问题。
此外,邢台建立健全了资金结余留用机制,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为真正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好药,邢台市医保局利用河北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增加的监测功能,对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数据、完成情况进行监测。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建立中选药品耗材采购进度定期通报机制,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并在医保基金拨付、医保定点资格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予以惩戒。对于不按规定合理使用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