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监测点 聘任监督员 河北邱县激活“探头”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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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剑英)3月17日,邱县召开营商环境监测点授牌、监督员聘任暨培训会,首批确定2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和2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初,邱县启动“营商环境创优年”活动,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区域竞争力。今年前两个月,该县已签约项目6个,签约金额30亿元;已开工项目5个,正在推进1个。截至目前,全县经营主体总量达3.3万户,居邯郸市前列。
据介绍,营商环境监测点主要职责包括:客观公正反映经营主体在涉企职能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办理事项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真实全面报送行政执法机关入企执法检查情况;定期收集并报送影响营商环境的有关作风、效能问题和意见建议;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法律及制度、措施等。
营商环境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对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监督,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包括对各部门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对全县各部门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执纪执法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跟踪了解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收集、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营商环境监测点负责人、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邱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海涛表示,邱县营商环境专班将定期组织座谈、调研、调查问卷等活动,让企业有问题能便捷咨询,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充分发挥指导、跟进、督导作用,及时梳理汇总监测点和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建立线索登记、保密、评优评先、动态调整等管理制度,真正让监测点和监督员发挥好营商环境“探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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