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世界热闻


(相关资料图)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河北新闻网5月26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剑英 实习生杨羽菲)今天,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2023年度5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遇到矛盾要冷静,校园欺凌要担责——董某强制侮辱案;暴力手段拐卖儿童,终将难逃法律制裁——被告人韩某、王某1、王某2拐卖儿童案;关于子女抚养权,儿童意见要参考——原告高某某与被告申某某离婚纠纷案;父母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避免青少年误入歧途——依法发放家庭教育令一案;未成年人住宾馆,经营者未尽义务要担责——住宿经营者应尽问询义务。

“5起典型案例涉及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家庭教育指导令发放、子女抚养中未成年人真实意愿保护、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等多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公布典型案例,有助于发挥司法裁判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价值导向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海民介绍,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和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整个审判工作,探索构建了“源头预防、创新审判、立体帮教”为一体的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了“组建专业团队、强化庭审效果、做好法律延伸”的审判模式,进一步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惩治与教育并重,法、情、理相融的少年综合审判之路。

据介绍,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少年审判组织和审判队伍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20家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并设置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统一标识,深化少年审判工作指导与交流。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审判工作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市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审判工作融合发展。始终贯彻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坚持突出未成年人审判特色,积极探索社会调查、档案封存、社会观护员等制度建设,不断创新适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特色审判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同的法治教育网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有575名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580余所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对全市中小学法官兼职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

在长期探索和实践中,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2019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0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22年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多次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