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发布《关于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加强能动司法的工作指引》 探索“先民后刑”的审判模式-天天短讯


(资料图)

河北新闻网6月5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冰洋)今天下午,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加强能动司法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据介绍,《工作指引》全文包括四个部分共计14个条文。其中第一至第三部分分别对立案、审理、执行阶段加强能动司法的具体举措作出规定,第四部分重点强调司法建议、司法公开、司法宣传和协调联动等能动司法工作机制。

《工作指引》要求流域内各基层法院在立案、审理、执行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强化主动移送问题线索意识,探索“先民后刑”的审判模式,积极运用释明权,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建设系列生态司法教育基地,创新环资审判执行方式,探索补植增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责任承担方式,必要时依职权采取禁止令等保全措施、调取证据,主动查清事实,切实保护环境公共利益。

同时,《工作指引》充分发挥环资审判“抓前端、治未病”的职能作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强化内外协调联动,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善于发现和提炼问题,查找环境治理层面的漏洞和短板,释法明理,对症开方,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均衡性,实现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治理和保护。

据介绍,自2022年9月1日集中管辖实施以来,雄安中院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大局,严格落实《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和《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积极探索符合白洋淀流域生态特点的专门化裁判执行方式,集中管辖工作成效凸显。依法审结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环资类案件60余件,积极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犯罪专项行动,会同5地43县(市、区)法院召开案件研讨会、座谈会40余次,全面加深了流域内各法院间的环资审判业务交流,有力促进了流域内环资案件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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