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方面举措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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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源头治理 强化协商和解 做实多元调解 提升服务能力

河北四方面举措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

河北日报讯(记者解楚楚)近日,省人社厅、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强化协商和解、做实多元调解、提升服务能力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作出安排。

劳动人事争议办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是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实施方案明确,力争用5年时间,协商调解解决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在案件总量中的比重显著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案件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

在加强源头治理上,实施方案提出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在劳动关系治理、协商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党建引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发挥各类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能,指导企业等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调解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

在强化协商和解上,实施方案提出指导建立内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机制,培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意识,建立健全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同时,全省所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立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通过配备工作人员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律师事务所等可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中心)。

在做实多元调解上,实施方案率先提出健全服务网络,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立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机制。同时,全省形成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为主干,规模以上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功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专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中心)、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社会团体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为主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网络。

在提升服务能力上,实施方案提出可以扩大兼职调解员来源渠道,广泛吸纳法学专家、仲裁员、律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等专业力量参与调解。建立省、市、县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同时,加强智慧协商调解建设,完善网络平台和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调解功能,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协商调解向智能化不断迈进。

实施方案明确,对协商调解工作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办案经费,可以由政府购买服务,也可按照每调解成功一个案子给予80元至150元办案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协商调解持续良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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