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柔情助企恢复生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马翠芳)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东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探索涉企执行工作路径,健全执行工作机制,软手段和硬措施并举,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乙公司处理炉渣,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因系刚经营不久的环保企业,加之受疫情的影响,造成企业资金运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货款。无奈之下,2022年末,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法院。东光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甲公司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货款1180338元。判决生效后因甲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近日,乙公司向东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甲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发起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在接到以上法律文书后,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说明了自己公司当前的处境,表示愿意积极偿还货款,但实在是履行能力有限,想要分期支付。

执行法官当日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公司,进行了线下调查。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说道:“公司目前正处于复苏阶段,订单正在增长,相信很快就能缓过劲来,希望能够给我们喘息的机会。”执行法官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订单清单情况,又来到公司车间进行查看,机器正在紧锣密鼓地运转,随处可见工人忙碌的身影。若是此时将机器查封,既耽误了被执行人企业的发展,也无法实现申请人的债权。于是,执行法官转过头来做起了申请人的工作,其说明了被执行人目前的财产状况并展示了被执行人公司现场照片,申明了现在查封机器设备的利害,询问申请人是否同意分期支付。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先行支付货款20万元,剩余货款及利息分期给付。当天,被执行人的第一笔款项就打到了申请人的账户上,该案以双方达成和解终结执行。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经济恢复发展的沃土,而法治是最有力的保障。善意文明的柔性执行,既维护了申请人胜诉的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渡过难关、重新焕发生机,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